兩人在2月25日離婚,隔天劉向就領取了彩金。

重慶市梁平法院9月6日一審判決,認為彩券是第三人購買,中獎獎金460萬元為家庭共同財產,袁麗應分得彩票獎金115萬元。雙方還可以上訴。

今年2月17日正值過年期間,袁麗接到先生電話,催她離婚。劉向還說,只要離婚,之前欠銀行的25萬元和欠月父母的10萬元房屋貸款都會立刻償還。

袁麗與劉向育有一女,她告訴重慶晨報,先生十幾年來有錢沒錢都在買彩券,經常夢想一夜致富。



大陸重慶一名男子今年2月買彩券中了人民幣460萬元(約新台幣2300萬元)後,隱瞞妻子得獎消息還逼她離婚。女方發現後上訴,法院6日判賠,要分給前妻115萬元(約新台幣575萬元)。

報導指出,劉向中獎的彩券購買於2月17日,投注金額56元,中了577萬5340元的大獎,稅後獎金460萬元。

內容來自YAHOO信貸新聞

袁麗事後得知,控告前夫故意隱瞞中獎事實還逼離婚,要企業貸款求分一半彩金。劉向則辯稱彩券是母親買的,自己只是代領彩金。

信用貸款中大獎後逼妻離婚 陸法院判分妻子5百多萬

2013年中,袁麗發現先生和初戀女友連繫上了,疑似外遇,兩人感情生變,但原本她還抱持希望,盼一家車貸人繼續過下去。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中大獎後逼妻離婚--陸法院判分妻子5百多萬-02111740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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